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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本科院校 所在省市:江苏省 院校级别:无 办学性质:公办 访问次数:62529 次
本科院校类型隶属教委公办性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奖、助学金情况
1、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特等奖学金(6000元/年·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7项奖助学金,奖励面达40%以上,年发放金额约300万元。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奖、助学一览表
序 号 |
奖项 |
奖励或助学对象 |
奖励等级 |
奖励金额 |
奖励比例 或人数 |
1 |
国家奖学金 |
优秀学生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年 |
按标准,不计比例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学习优秀且家庭 贫困学生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年 |
按标准,不计比例 |
3 |
国家助学金 |
学习优秀且家庭 贫困学生 |
国家助学金 |
2000元/人?年 |
按标准,不计比例 |
4 |
特等奖学金 |
优秀学生 |
特等奖学金 |
6000元/人?年 |
按标准,不计比例 |
5 |
朱敬文奖学金 |
优秀学生 |
朱敬文奖学金 |
1500元/人?年 |
100名 |
6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优秀学生 |
一等奖 |
2000元/人?年 |
5% |
二等奖 |
1000元/人?年 |
8% | |||
三等奖 |
500元/人?年 |
10% | |||
7 |
单项奖学金 |
优秀学生 |
单项奖 |
200元/人?年 |
10% |
2、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约为100万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申请办法(根据苏教贷〔2007〕5号文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1)每年4月底前,由新生所在高级中学将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2)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中学证明、身份证,与家长共同向户籍所在地助学贷款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跨县(市、区)就读、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的参加高考学生,经中学隶属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送该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后者纳入本地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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