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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

学校类型:本科院校 所在省市:辽宁省 沈阳市 院校级别:无 办学性质:公办 访问次数:120119 次

本科院校类型隶属教委公办性质
沈阳建筑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办电话|沈阳建筑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招生办电话 返回

发布时间:2016-01-20 浏览次数:1419

提供沈阳建筑大学怎么样,沈阳建筑大学录取分数线,招生电话,沈阳建筑大学地址,招生简章,学费收费,是几本,简介,好专业,教务处电话等相关信息!隶属部门:教委,学校类型:本科院校,所在省市:辽宁省 沈阳市 ,学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如果需要咨询电话等其他信息敬请留意下方内容。     高考临近,越来越多的人关心的是沈阳建筑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选哪个学校。对于关注沈阳建筑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的学生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参考条件。关于沈阳建筑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沈阳建筑大学2015年高考招生信息查询,内容包括2015年高考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查询、2015年各省及高校历年录取分数线查询、2015年分专业录取分数线查询,并提供2015年高考招生咨询服务。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是以建筑、土木、机械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辽宁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签署了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为学校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建筑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密切学校与行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搭建了新的平台。学校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1500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4-7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 8。。7 平方米;生师比16。。9;专任教师92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4。。22% ,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8。。1%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13347。。0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850元;图书 138。。05万册。生均图书81。。2 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5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 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将按规定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等问题。在使用预 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按相关规定使用。

  2。。语种限制

  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等专业部分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汉语进行双语教学;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

  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

030101K

法学

四年

文史

法学

2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史

文学

3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工

理学

4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5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6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理工

工学

7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8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9

080412T

功能材料

四年

理工

工学

10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11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12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13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

工学

14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15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16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17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18

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19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20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21

081801

交通运输

四年

理工

工学

22

081802

交通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23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24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理工

建筑学

25

082802

城乡规划

五年

理工

工学

26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理工

工学

27

082901

安全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28

090502

园林

四年

理工

农学

29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30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31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32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33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34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35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36

120405

城市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37

120602

物流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38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文)

艺术学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理)

艺术学

39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术(文)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术(理)

艺术学

40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文)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理)

艺术学

41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艺术(文)

艺术学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艺术(理)

艺术学

  我校2016年实行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别有:

  材料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专业;

  工商管理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设计学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为:

  (1)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土木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等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人4800元/年。

  (2)园林、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安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通信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 与工程、材料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流工程、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电气与智能 化、城市管理、功能材料、机械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等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人4200元/年。

  (3)法学、测绘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人4000元/年。

  (4)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人10000元/年。

  (5)交通工程专业为新办专业,学费标准正在审批中。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助学和助困的具体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一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二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年,二等25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四是设立了学费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阳光卡、慈善卡、学校党员助困基金、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助困基金等资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 调档比例

  我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按该省区规定的相应比例调取考生档案;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按学校招生计划不超过120%的比例调取考生档案。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 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 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区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2016年开始,我校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4、 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 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 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②专业志愿靠前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文史类专业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法学专业为语文、外语、数学,工商管理类为数学、外语、语文。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英语专业在招生录取时参考英语科目成绩。

  ②建筑学、城乡规划、园林、风景园林等专业要求考生须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对于上述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在校内进行专业调整。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①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区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②我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塔城地区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返回塔城地区就业。

  ③我校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 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 为: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②专业志愿靠前者;③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 文。

  6、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说明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录取办法

  2016年,我校艺术类招生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校考),将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凡取得该省区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为:

  对于我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省区的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我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我校将在省区招办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以其高考成绩与省级艺术统考成绩相加的综合成 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 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专业志愿靠前者;

  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推荐介绍信、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

  日程安排:2016年2月20日前考生网上报名;2016年2月24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2016年2月25日,运动技术水平测试;2016年7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以及所在地省级招考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优异,并在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

  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 到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线执行),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 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线执行),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按照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及所报志 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7、联系电话:024-24693969

  网址:http://www。。sjzu。。edu。。cn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区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沈阳建筑大学

  二○一六年四月



    鉴于众多家长和学生想知道沈阳建筑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院校查询帮您们找到资料,希望能帮助你们达成心愿。但也因为随着时间的变化,可能信息有变化,也请你们多关注本网站最新的查询结果。

沈阳建筑大学分数线 沈阳建筑大学招生简章

  • 卜欣琪评价
  • 2016-06-24 18:20
文化课355,美术统考185黑龙江省考生。今年能被贵校录取的可能性大吗。可以报考贵校吗
  • 游客评价
  • 2022-11-30 13:16
真心不错,入学题也有适当的难度,环境还比较好。
  • 游客评价
  • 2022-12-27 09:20
培养出好几个清北的孩子哟
  • 游客评价
  • 2022-12-27 09:19
我就比较关注学校的学习氛围、环境、安全
  • 游客评价
  • 2022-12-10 14:05
这个学校看起来貌似还不错,有机会去瞧瞧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 电话:
    024-2469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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