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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高校 所在省市:天津市 院校级别:省市重点 办学性质:公办 访问次数:18186 次
高校类型隶属教委公办性质发布时间:2010-08-13 浏览次数: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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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条件。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4、活动突出。
本年度参加无偿献血或对社会及他人提供巨大无私帮助的学生。
由各学院(系)根据奖励金额度和参评学生数,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评比细则,通过评选和公示确定获奖者,并报学生处备案。(2003年以后入学的学生二等奖学金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7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8%,奖励金额为400元)。
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优秀毕业生:。
外语学习优秀奖学金采取本人申报,教务处和各学院(系)提供名单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获奖者。奖励金额为100元。
(一)评选条件。
1、在各类社会公益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群众普遍认可的学生骨干或学生干部。
由各学院(系)每年3月对优秀毕业生资格进行初评,在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后给予确认,报学生处审核,在毕业典礼时给予表彰。
各单位在学生申报的基础上,由包括学生在内的评审组讨论,提出各等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向全体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批。
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并报学生处备案的市级以上运动会(含校运动会破记录者)或单项赛事获奖者(特招生除外)。
第十四条 优秀论文奖。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第十八条 外语学习优秀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 各学院(系)自行设立的奖学金,按设立单位与学生处协商的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执行。共青团系统的表彰奖励由校团委制定奖励办法,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执行。
3、学风优良。
(三)奖励办法。
1、政治进步。
2、单项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特招生除外)。例如:全国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前六名),全市学科竞赛一等奖(或前三名);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挑战杯”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前十名),全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挑战杯”竞赛一等奖(或前三名)以上;全国文艺汇演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前十名),全市文艺汇演竞赛一等奖(或前三名);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国性单项赛事个人前八名,全市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市单项赛事个人前三名;以及其他在全国、全市有影响的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取得较好名次者。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二)评选办法。
第十二条 学科竞赛优胜奖。
全体同学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学习纪律,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抄袭作业和实验报告、不扰乱学校秩序、考试不作弊、自修时间学习人数多。
在校级先进集体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天津市先进集体,事迹特别突出的集体,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校级先进集体标兵。 2、评为校级先进集体的学生集体,学校将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校级先进集体奖励活动经费500元。市级先进集体和校级先进集体标兵奖励活动经费1000元。
(一)评选条件。
1、研究生在核心刊物(含核心期刊)以上等级刊物发表论文奖励200元。
1、一、二年级本科生(含高职接本生)及一、二年级专科(高职)学生英语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三、四年级本科生(聋人工学院、艺术学院除外)应通过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本款适用于非外语专业学生)。
(五)各学院(系)可以根据《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学生表彰奖励的规定》和本细则的上述规定,在学校方案的基础上,自行制定综合测评的具体操作办法。
3、学校向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或证章。
4、学校在校史陈列室设优秀毕业生纪念册,记载每年优秀毕业生的姓名、照片等。
1、就业时可获得以校长名义签发的推荐信。
3、校级先进集体标兵和市级先进集体在基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学生处筛选,集体评议后,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一)评选条件。
4、新生奖学金三等奖获奖学生应满足如下条件:各科学习成绩平均75分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70分(学年制)或平均绩点2。。5(含3。。5)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2。。0(学分制);。
按参评人数的3% 设置奖励名额,学生处按比例将名额分配给各学院,各单位在学生申报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由包括学生在内的评审组讨论,提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向全体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批。奖励金额为1000元。(2003年以后入学的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5%,奖励金额为1200元)。
第七条 人民奖学金一等奖。
2、有严明的学习纪律。
(一)评选条件。
全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勤奋好学,团结互助,尊师爱校,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
3、“理工楷模”特等奖学金原则上从市级奖励获得者中产生。
(一)评选条件。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2005年9月1日开始施行,此前相关的规定同时废止。
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在评选过程中严格依据条件评选,奖励金额为3000元。
第二条 申报各项奖励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按《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学生表彰奖励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执行。
(三)奖励办法。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2、本科生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奖励200元;在省市级刊物发表论文奖励100元。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已列入学校生活困难学生名单,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学习测评成绩70分以上(学年制)或平均绩点2。。0以上(学分制),无不及格科目。此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勤俭自强。
5、日常表现良好,在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等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在班集体内有群众基础。
第十九条 无私奉献奖学金。
3、二次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及荣誉称号;一次获得“理工楷模”特等奖学金及荣誉称号;一次获得“理工之星”特别贡献奖及荣誉称号;且毕业实践和毕业论文成绩优良。
2、无不及格科目。
(二)评选办法。
(三)奖励办法。
全国学科竞赛优胜奖,全市学科竞赛等级奖(或前十名),全校学科竞赛获一等奖(或前三名)者及行业性、区域性专业竞赛奖项与此相当者,个人奖励200元,集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2、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基础标准为200元,各学院可根据情况上下浮动。
1、各科学习成绩及格。
(一)评选条件。
(四)美育的考察主要根据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有关社团活动的情况,由各学院(系)提供活动名单和活动记录,其权重一般在10%。
(一)各学院(系)须严格按照《天津理工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做好综合测评工作。综合测评应包括德、智、体、美等各方面,所占权重由各学院(系)自行确定。学习测评成绩所占权重不得低于综合测评成绩的60%(本学年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应全部计算在内)。
第四条 校级先进集体。
在各学院(系)评选推荐基础上,由学生处主持,通过竞选答辩选举产生,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等奖按参评人数的3%设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为600元。
第十六条 体育竞赛优胜奖。
4、集体积极组织有利于学风建设的各种活动。
第八条 人民奖学金二等奖、三等奖。
全体同学在形成优良学风过程中学习效果显著,在全年内考试考查课不及格情况。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2、已正式注册且涉及多个学院(系)的学生社团,可通过校团委申报校级先进集体;只涉及一个学院(系)的学生社团可通过校团委申报,也可向所在学院(系)申报校级先进集体。在社团中通过竞选产生候选先进集体,由校团委常委会讨论评议,由学生处批准。
第二十五条 综合测评是学生评定奖学金的依据和基础工作,各学院必须认真公正地操作,特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 学生科技成果奖。
在事迹清楚的前提下,由学院(系)提名,学生处审核产生获奖者。奖励金额为100元。
(一)评选条件。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新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奖学生应满足如下条件:各科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80分(学年制)或平均绩点3。。5(含3。。5)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3。。0(学分制);。
3、学生自由申报,并提供佐证材料,由各学院初审后,报学生处复审,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4、各学院(系)在初评公示后,报学生处批准。
2、有标志性的事迹和成果。
第二十二条 有关说明。
2、操行文明。
1、非英语专业学生本学年度通过由学校组织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成绩优秀者;。
第十五条 文艺汇演优胜奖。
(二)评选办法。
连续两次获得优良学风集体称号的集体,奖励活动经费500元。先进集体获得者不同时兼得优良学风集体奖励金。 2、评为优良学风集体者,学校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奖励活动经费300元。
第十条 “理工之星”特别贡献奖。
应届毕业生自愿参加“服务西部计划”,被西部省市单位录用且最终成行的毕业生,学校授予“志愿服务西部”优秀毕业生奖,颁发证书或证章,同时奖励2000元。
第五条 校级优良学风集体。
3、有良好的学习效果。
(三)体育测评成绩除考察学生体育课程成绩外,还要考察其在课外体育活动中的表现。体育活动一项都未参加的学生记入体育成绩时要减半,各学院(系)都要提前公布几个本单位组织的标准体育活动项目,并将参加结果由学生工作干部记录在案,如没有组织活动由各学院(系)负责做出说明。
全市文艺汇演获等级奖,个人奖励200元,集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评选条件。
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科技刊物上发表科技论文者。
3、三等奖可以侧重奖励在综合测评基础上某方面突出、具有特长的学生。
1、奖励名额:校级优良学风集体的获奖名额由学生处根据参评集体数量确定。
第二十六条 公开、公平、公正是奖励工作的重要原则,关系到学校的形象、育人质量、校园稳定,各学院要做到“四公开”即名额公开、标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评选结果除有具体规定外,一般要公示3天以上,公示栏设在各学院(系)办公室门前明显位置,如不公示学生有权向学生处反映,并视为评选无效。
此奖项由学生处将名额下达给各学院(系),与各单位协商依据条件筛选,报学生处审批。一般按学校掌握的特困生总数的5%确定名额。在天津理工大学自强自立奖学金评选的基础上,根据天津市教委的要求推荐天津市奖励助学金候选人。 天津理工大学自强自立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奖励金由勤工助学经费列支。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第二十一条 “志愿服务西部”优秀毕业生奖。
享受“理工之星”个人奖励的应是团队中排名前两位或做出贡献最大的学生。若获奖者为团队,10人左右团队奖励金不超过500元,20人左右团队奖励金不超过1000元,30人以上团队奖励金不超过2000元,“理工之星”团队奖励金不超过4000元。不在上述表彰范围之内,有特别突出的贡献或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可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奖励办法。 本章所涉及奖项除有特别规定外,各种奖励金不可兼得,一般只获得最高奖励金,获奖者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
1、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国家助学奖学金除外),且毕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
1、新生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1、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
(二)评选办法。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1、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并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5、本年度内无违反校规校纪或受到纪律处分者。
第二十条 “理工英才”优秀毕业生奖。
(一)评选条件。
2、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外语口语(口译)竞赛获奖者。
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育工程的全面实施,使我校本科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评价。教学上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主辅修制,注重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学校的科研水平稳步提高,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数逐年增多。拥有2个市级“重中之重”学科、5个市级重点学科、2个市级重点发展学科;建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市级重点实验室、3个市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市级工程中心,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共建“微软嵌入式技术联合实验室”1个。教学研究也深入开展,在近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5项。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现有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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