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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本科院校 所在省市:云南省 院校级别:无 办学性质:公办 访问次数:58360 次
本科院校类型隶属教委公办性质发布时间:2010-06-18 浏览次数: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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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开学后有关学生工作的紧急通知》,2000)教电318号及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的同时,又调整了专业奖学金的级差幅度,使特困学生的人数和困难程度都有所增加的实际情况。为贯彻“不允许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中止学业”,保证困难学生能在国家和学校的资助下,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所需要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建立“特困学生困难补助基金”
学校建立“特困学生困难补助基金”,基金来源由学生学费收入的8%。原学生人助金困难补助部分、接受社会各界捐款等款项。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
二、特困生补助范围、以象及条件
特困生指在校的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开展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种补贴),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的全日制学生。
我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其在校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开展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种补贴)低于保山市隆阳区城镇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的学生,可以申请困难补助。
三、特困生补助的标准
特困生补助的标准分为一等特困生补助金,每学期每生补助500元;二等特困生补助金,每学期每生补助300元。
四、申请特困生补助的程序与办法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供家庭经济收支状况、本人经济来源等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证明),交系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
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收到申请后,在班主任的配合下,对申请人的要求及提供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做好本系特困生的调查和摸底排队工作,提出本系特困生困难补助报告,交学工部。
学工部收齐全校特困生申请及系特困生困难补助报告后,在对所有特困生申请材料核实的基础上,进行摸底排队,根据基金财力,编制学期困难补助预算和补助计划,报学校审批,经学校审批后由计财处统一发放。
特困学生困难补助每学期集中办理一次,特殊情况另行处分。
五、受学校困难补助的学生,应如实向学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在生活上不搞攀比、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努力学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报答党和国家的关怀和爱护,凡受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申请困难补助,凡受助期间,如受学校纪律处分的,取消受补助资格。
保山师专贫困学生特殊困难补助金发放办法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教育厅提出在各高校要逐步建立完善以“奖、贷、助、补、减”为主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保山师专贫困学生特殊困难补助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中因家庭或本人遭受不可预见的特殊事故而造成生活贫困的学生,以保证贫困学生在遭受不可预见的特殊困难时,在学校的资助下,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所需要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建立“贫困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基金”
学校建立“贫困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基金”,基金来源为学生学费收入的10%中的一部分,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拨的特困学生补助金,接受社会各界捐款等款项。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
二、补助条件、范围及对象
贫困生中的特殊困难指贫困学生家庭或本人遭受不可预见而又无法抗拒的特殊事故而导致本人生活贫困情况(如家庭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直系亲属或提供经济来源者患重病、死亡,学生本人就读期间患重病、意外伤残等)。
我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在校贫困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较好、未受过校纪处分;生活俭朴无喝酒、抽烟等与其经济收入不相符合的消费习惯;愿意接受国家助学贷款。在遭遇特殊困难时均可申请。
三、补助形式及标准
贫困学生特殊困难补助金补助形式分为两种:一种为无偿资助,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无偿还能力的由学校给予一次性资助;另一种为暂借资助,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具备偿还能力的由学校以暂借资助形式帮助其度过难关之后逐步偿还学校。
学校无偿资助标准: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补助300元至1000元;
学校暂借资助标准: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由学生和学校共同商议暂借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四、申请补助程序及办法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供家庭经济收支状况,本人经济来源情况,遭受特殊困难的原因、程度,申请资助方法、金额等材料。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须附证明材料,交本系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
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收到申请后,在班主任的配合下,对申请人的要求及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由系党政领导共同研究提出初步的资助意见交学工部 。
学工部收到学生的申请及系的资助意见后,对申请人的要求及提供的材料进一步调查核实,提出具体的资助意见报校领导审批,经校领导审批后由计财处发放。
采取暂借资助形式的贫困学生,须与学校共同商议暂借资助的金额、借款期限、偿还方式等内容条款,在自愿的基础上与学校签定借款合同,方可发放暂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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