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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本科院校 所在省市:山西省 院校级别:无 办学性质:公办 访问次数:69135 次
本科院校类型隶属教委公办性质发布时间:2016-01-25 浏览次数: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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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19年,是全国建立较早的医学院校之一。总占地面积千余亩。校本部坐落于山西省会太原市中心,毗邻迎泽公园,交通方便,环境优雅。山西医科大学是一所多专业、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高等医学院校。现有第一、第二,第三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学院、法医学院、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汾阳学院、大同学院、护理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晋祠学院14个二级学院;有社会科学教育部、口腔医学系、医学影像系、外语教学部4个系部;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口腔医学、法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护理学、儿科医学(99年起并入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师、高级护理、麻醉学、社会工作、信息管理……)晋祠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我省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也是全省唯一的一所医学类独立学院。开设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方向)、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六个专业,目前有在校生近3000人。学院位于省城太原驰名中外的风景名胜区——晋祠,占地162亩,规划占地面积330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园林式的校园,空气清新,环境清雅幽静,风景秀丽、绿荫环抱、碧草如茵,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学院自创建以来,为把学院建设成为全国高水平医学类独立学院,以山西医科大学为依托,结合自己的现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本科招生工作以高考(对口升学、专升本)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598
第六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韩晓立 院长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晋疗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的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条件以及各专业的举办能力和学生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条件;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分析合理确定。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的分配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的传统优势学科和健康服务业等紧缺专业人才的支持力度,在制定招生计划时,优先考虑上述专业的招生计划,同时核减就业率低的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中同批次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要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二十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次序、分数高低、报考专业”原则,确定考生所录专业;若考生成绩并列则根据所报志愿及拟录专业的特点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我院还有部分专业未满额时,我院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对服从调配的考生进行专业调配。如在“去否其他专业”栏中填写“否”或不填写的考生,均视为不服从调配。
对口升学本科和专升本招生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全省统一划定的对口升学本科和专升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专业综合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六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颁发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在毕业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升本科”。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各专业学费、公寓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八条 学院对录取后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晋疗路
邮编:030025
电话:(0351)6936912、6936351、6936889、4135433、3985052
传真:(0351)6936912
Email:jcxyzsb@163。。com
网址:www。。sxmu-jcc。。com www。。sxmu。。edu。。cn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 |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代号 | 科类名称 | 学制(年) | 招生计划数 ( 人) | 学费 (元/年) | 招生形式 | 院校 编号 | 备注 |
临床医学 | 100201 | 05 | 理工 | 五 | 250 | 16080 | 普通高考 | 5047 | 见山西省2016年填报志愿指南 |
预防医学 | 100401 | 06 | 理工 | 五 | 40 | 16080 | 普通高考 | ||
麻醉学 | 100202 | 07 | 理工 | 五 | 140 | 16080 | 普通高考 | ||
口腔医学 | 100301 | 08 | 理工 | 五 | 150 | 16080 | 普通高考 | ||
护理学 | 101101 | 09 | 理工 | 四 | 80 | 15120 | 普通高考 | ||
临床医学 | 100201 | 01 | 文史 | 五 | 50 | 16080 | 普通高考 | ||
麻醉学 | 100202 | 02 | 文史 | 五 | 20 | 16080 | 普通高考 | ||
口腔医学 | 100301 | 03 | 文史 | 五 | 50 | 16080 | 普通高考 | ||
护理学 | 101101 | 04 | 文史 | 四 | 20 | 15120 | 普通高考 | ||
临床医学 | 100201 | 33 | ** | 三 | 50 | 16080 | 专升本 | 116 | 山西教育2016。。8 |
护理学 | 101101 | 39 | ** | 二 | 100 | 15120 | 专升本 | ||
口腔医学 | 100301 | 01 | ** | 五 | 180 | 16080 | 对口升学 | 016 | 山西教育2016。。3、4 |
护理学 | 101101 | 02 | ** | 四 | 420 | 15120 | 对口升学 | ||
合计 | 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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