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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专科院校 所在省市:湖北省 武汉市 洪山区 院校级别:国家级重点 办学性质:公办 访问次数:94590 次

专科院校类型隶属民营公办性质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贫困生资助标准,贫困生资助制度 返回

发布时间:2010-06-18 浏览次数:1740

提供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招生电话,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招生简章,学费收费,是几本,简介,好专业,教务处电话等相关信息!隶属部门:民营,学校类型:专科院校,所在省市:湖北省 武汉市 洪山区,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一路463号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如果需要咨询电话等其他信息敬请留意下方内容。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助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设立“助困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助困资金来源

(一)学院每年按学费收入的10%拨款作为助困基金;

(二)从全院教职工每年年终奖中抽出10%作为资助基金;

(三)从学院2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中抽出一部分;

(四)社会资助及学校"助困基金"增值;

(五)其他渠道。

第三条 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由院长马必学任主任,党委副书记谈朝阳任副主任,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工会、人事处、后勤集团、图书馆、各系(二级学院)负责人以及捐资人组成的助困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面规划、统一领导和管理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负责管理日常事务工作;各系(二级学院)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 基金用途

主要用于全日制在籍的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以及校内勤工助学酬劳的支出。

 

第二章  贫困生补助

 

第五条 我院贫困生补助分为特困生补助和临时困难生补助两种类型。

第六条 特困生补助

一、特困生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向学院申请特困生活补助

(一)学习刻苦、遵纪守法、非因学生本人原因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生活俭朴的我院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

1、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和无经济来源者;

2、来自国务院确定的贫困和边远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家中病人长期卧床或有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基本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证。

二、特困生补助方法:

(一)补助方式

为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自立、自强精神,对申请特困生活补助的学生,平时在不影响正常的学习情况下,采取校内勤工助学的方式进行并按条款(二)给付报酬。

(二)补助标准

1、固定岗位:重体力劳动、专业技术性强的工种,每月300-450元;一般体力劳动、服务性劳动及专业性、技术性不强的工种,每月100-300元。

2、零星用工:重体力劳动、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种8-10元/小时;一般体力劳动、服务性劳动及专业性、技术性不强的工种4-6元/小时。

3、寒暑假由校内用工单位根据《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非教学人员津贴发放办法》的标准给付报酬;其它事项参照《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4、其它情况另定。

(三)补助发放程序

学生个人申请并填写特困生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勤工助学申请表--系(二级学院)审核--学工处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用工单位填写鉴定表--学工处组织学生填写领款表--主管校领导审批--财务处发放酬金

第七条 临时困难学生补助

一、临时困难生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向学院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又遭遇突发事件,使其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得不到保证;

(二)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住院治疗,生活上急需一定的调补,但家庭无力负担的;

(三)确因家庭困难,缺少基本御寒越冬用品的。

二、临时困难补助标准:

临时困难补助每生每学年200-600元以内,特殊情况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临时困难补助申办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委会审核、辅导员签字、院系学管部门核实并提出补助意见;

(三)学工处助学管理科审查后报主管校领导批示;

(四)学工处助学管理科组织学生填写领款或领物表;

(五)财务处发放。

 

第三章  减免学费

 

第八条 减免学费的条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确实无力缴纳或缴清全部学费而又非个人因素未能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学院可酌情予以适当减收和免收学费。

第九条 减免工作一般每学年十月份进行。其程序如下:

(一)本人书面申请,填写《减免学费申请表》并出具乡(街道)以上政府部门出据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辅导员签署班级意见;

(二)院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提出建议减免额度,报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

(三)学生工作部将拟减免学生基本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期10天,期满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四)获准减免的学生,持学生工作部出具的《学费减免通知书》到学院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减免学费的学生人数控制在在籍学生人数的6%左右,减免的总数额不超过学年度学费总数的14‰。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述学生是指在本院注册的全日制高职本专科学生,国际学院和成人教育系列学生、跟读学生不在此列,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资助。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学院不予资助:

(一)有抽烟、酗酒行为和生活铺张浪费者;

(二)个人经济困难而又不愿参加勤工助学者;

(三)个人经济困难而又不愿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四)由于本人责任造成火灾、被盗等而产生临时性生活困难者;

(五)在德、智、体诸方面不求上进,特别是学习不刻苦努力,学年累计2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六)受到警告以上违纪处置记录者。

第十三条学院对受资助学生实施跟踪管理。

凡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或生活铺张浪费或学习态度明显变差者,学院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全部补助外,另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此前颁发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省政府助学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学生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省政府设立了政府助学奖学金,分为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助学金两种形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75号)及鄂财教发[2005]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申请省政府助学金的条件:

(一)范围:我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不包括跟读生、国际学院及成教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生活俭朴。并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政府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或低保证明;

6、当年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不得申请本年度省政府助学金,重点考虑受资助次数少的贫困学生。

二、申办程序:

1、本人领取《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省政府助学金申请表》,并详细如实的填写完整。

2、由班委会对其贫困状况及在校期间表现、学习成绩进行审核,讨论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字认可。

3、各院、系分团委(学生科)于3个工作日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签字盖章。

4、由各院、系分团委(学生科)分别张榜公示五天,广泛听取全体师生的意见。如无异议,可确定省政府助学金学生名单,并填写《省政府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于规定时间报送备案表软盘及《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省政府助学金申请表》到学工处助学管理中心。

5、学工处助学管理中心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批示。

6、由学工处助学管理中心汇总本年度《省政府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资助金额及人数:

省政府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补助标准为每月40元/人,每年按10个月发放,资助人数以每年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指标为准。

四、各院、系务必严格把关,确保省政府助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确保省政府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学院将对受资助学生实施跟踪管理。凡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或生活铺张浪费或学习态度明显变差者,学院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全部补助外,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置。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学生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助学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75号)及鄂财教发[2005]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条件:

(一)范围:我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不包括跟读生、国际学院及成教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困学生,生活俭朴。并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政府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或低保证明;

6、当年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不得申请本年度国家助学金,重点考虑受资助次数少的特困学生。

二、申办程序:

1、本人领取《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详细如实的填写完整。

2、由班委会对其贫困状况及在校期间表现、学习成绩进行审核,讨论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字认可。

3、各院、系分团委(学生科)于3个工作日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签字盖章。

4、由各院、系分团委(学生科)分别张榜公示五天,广泛听取全体师生的意见。如无异议,可确定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并填写《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于规定时间报送备案表软盘及《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到学工处助学管理中心。

5、学工处助学管理中心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批示。

6、由学工处助学管理中心汇总本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资助金额及人数:

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补助标准为每月150元/人,每年按10个月发放,资助人数以每年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指标为准。

四、各院、系务必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学院将对受资助学生实施跟踪管理。凡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或生活铺张浪费或学习态度明显变差者,学院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全部补助外,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置。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公共管理类专业:
学院还与外国语学院联办国际政治与英语双学位班。?????? 学 制: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前身是1978 年建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系,2001 年改建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1993 年改建为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学院。?????? 主要课程:国际政治概论、国际关系理论、当代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 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与金融、外事管理、中国外交、亚太地区政治经 济、欧洲地区政治经 济、法律基础、政治学原 理、公共政策、计算机……


交通运输专业专业:
能运用所学及所掌握的技术手段为建设社会主义、为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系统掌握交通运输专业基础理论及科学方法,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需要,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和身心素质,受到严格的科学实验训练和科学研究、工程方法初步训练,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新世纪的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培养合格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修课程: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运筹学、管理学、交通运输组织学、电子技术、电子技术实验、电子技术、电子技术实验、运输经济学、系统工程学、交通运输企业管理、物流概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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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电路与电子技术、建筑电气基础、CAD工程制图、单片机应用技术、综合布线技术应用、安全防范技术应用、建筑防火设计原理、自动执行灭火系统应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等。能够胜任消防产品产销企业、消防系统工程公司、消防设施应用单位一线工作岗位,具有火灾监控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工程实施与应用等职业能力,具备忠于职守,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精益求精;日常工作,一丝不苟;临危不乱,培养大专文化程度,履行职责等等职业素质,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掌握火灾燃烧与防护原理、消防设施与系统配置、消防管理与事故处置等知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 李双评价
  • 2014-06-13 08:50
2014年的分数线是多少?
  • 罗新建评价
  • 2010-12-02 00:36
我是湖北佳阳纺织进出口公司,招三名服装跟单员,需出差,男生优先,13317190671,罗新建
  • 游客评价
  • 2022-11-30 13:16
真心不错,入学题也有适当的难度,环境还比较好。
  • 游客评价
  • 2022-12-31 16:54
这个学校孩子理想中的选择,棒棒的!
  • 游客评价
  • 2022-12-13 08:49
我就在这个学校上学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关山一路463号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
  • 电话:
    027-87766666,87766663,87766665 027-87766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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